【聯合新聞網/記者楊又肇/報導】
針對先前在YouTube平台所推行的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,Google除日前調整識別技術演算法、建立侵權申訴管道等,此次也透過內容分享活動再次介紹此項版權保護機制特色。此外,Google也說明目前透過Content ID機制掃描影片長度以超過250年、參考檔案也超過1500萬組。
台灣Google今天 (8/22)針對先前於YouTube平台推行的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在做簡單介紹,同時也更新目前此項機制相關數據。
根據台灣Google更新數據,目前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累積掃描影片長度已達到250年,同時由內容版權持有者提供參考識別檔案數量也超過1500萬組,總長度為150萬小時。此外,現行與YouTube合作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合作夥伴也超過4000個,其中包含多數新聞、電影或音樂廠商公司。
現行透過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處理過的侵權影片前超過2億組,同時超過三分之一的YouTube分享獲利源自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授權 (不予下架,但加上內容使用追蹤、置入廣告等方式處理)。
而以美金6000萬元打造技術的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,主要在2007年10月間正是推出使用,提供包含「封鎖 (Block)」、「追蹤 (Track)」、「獲利 (Monetize)」三種主要侵權處理模式。
其中「封鎖」採直接將影片內容下架處理、「追蹤」並不會要求侵權影片下架,但會提供版權持有者相關使用報表,協助觀察影片內容主要觀賞族群,而在「獲利 (Monetize)」部分則是會在侵權影片內置入各類型廣告,藉此讓版權持有者透過廣告營收拆分獲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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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Google方面表示,目前多數版權持有者大多會選擇「追蹤 (Track)」、「獲利 (Monetize)」,藉此增加內容曝光率與實際獲益,甚少會選擇要求將影片內容自YouTube下架。就整體而言,也顯示版權持有者在合理使用範圍下,多半允許使用者透過這些影片內容進行創作,除非涉及影片內容確實禁止轉載、創作使用等,並且可針對各地區、各影片內容使用模式做細部設定。
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目前除了維持透過系統自動掃描、處理侵權運作外,而其中部分遭系統誤判或版權認定問題,也會透過人工鑑定與申訴管道協助後續釐清處理。
至於針對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比對原理,主要透過版權持有者提供原始影音內容作為比對,YouTube平台將會針對影像比對技術認定影片內容是否涉及侵權,即便上傳影片內容為翻拍、翻轉,甚至僅有特定片段涉及侵權等,其實都能被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"揪出"
關於Content ID內容識別機制,可以參考先前報導內容:
‧YouTube內容識別機制訪談 鼓勵網友發揮創作
‧YouTube改善Content ID機制 建立侵權申訴管道
‧YouTube強化Content ID 加入旋律辨識判斷版權
而在今日活動裡,台灣Google也分別邀請創映電影部經理江秉承、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影音中心協理李天芳,以及民視電視公司資訊部主任曾哲毓現身說明目前與YouTube Content ID機制合作應用心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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